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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落实执行国家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所面临问题的调研报告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5-05-22 10:09:51 发布人:admin 浏览次数:895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落实执行国家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所面临问题的调研报告
(征求意见稿)

 

    2014年11月和20151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颁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下简称《标准》)自201511日起施行,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于20161231日前,按照《规定》和《标准》及“实施意见”的要求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标准》取消了混凝土企业资质二级、三级分类,对企业资质条件作了较大调整,尤其是企业资产、人员配备、技术装备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企业资质就位影响至关重要。我省的预拌混凝土行业目前的资质现状如何?政策落实过程中将会遇到哪些实际问题?企业有哪些呼声?如何维护行业的健康、有序、持续发展?为此,从20153月下旬开始,由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牵头,会同各区域行业组织开展了专项的调研的工作。

一、调研的目的、时间、范围和方法

    1调研的目的

    通过调研,了解我省预拌混凝土行业的资质现状,与新《标准》要求的差距,落实执行过程中将遇到的问题以及企业的诉求、意见和建议等,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省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我省实施新《标准》制订相关政策时参考。

    2、调研实施单位

    由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牵头,会同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珠海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东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江门市混凝土行业协会、中山市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佛山市建筑业协会混凝土与水泥制品专业分会、清远市建材行业协会、惠州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梅州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协会、云浮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协会、湛江市建筑节能协会等12个市协会共同完成本次调研的工作。

    3调研时间和区域

    从20153月下旬开始至4月底,调研组向全省22个市(区)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发出了开展调研活动的通知和调研问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云浮等15个市的400家搅拌站参与了本次调研活动。

    4、调研方法和形式

    本次调研采取抽样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研的形式进行,先后抽样走访了东莞、云浮两市共16家搅拌站,向全省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发出“调查问卷”700多份。为尽量收集到企业的真实信息,问卷采用无记名的方式发给搅拌站填报,最后收回或通过各市协会集中统计收回的问卷合计400份。

二、调研的基本情况

    (一)全省搅拌站数量、产量

    据统计,截止至201412月底,全省22个市(区)共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737个,总产量为17,243.88万立方米,各市混凝土搅拌站数量及产量具体情况见表1、图1

12014年各地市混凝土搅拌站数量统计表

地市

搅拌站数(个)

地市

搅拌站数(个)

地市

搅拌站数(个)

地市

搅拌站数(个)

广州

121

江门

36

揭阳

30

湛江

25

深圳

102

惠州

44

汕尾

12

韶关

22

珠海

30

河源

19

肇庆

30

清远

32

佛山

39

梅州

45

云浮

17

顺德

13

东莞

40

汕头

11

阳江

12

 

 

中山

27

潮州

10

茂名

20

 

 



 1: 2014年广东省各市预拌混凝土产量(单位:万立方米)

    (二)东莞、云浮两市的基本情况

    东莞市现有混凝土搅拌站40个,生产线96条,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的搅拌站 40个,产能 2300万立方米/年,2014年实际产量1280万立方米;行业共有员工约2000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工程技术人员400人;具有职称人员160人,其中初级120人,中级40人,高级0人;一级注册建造师0人,二级注册建造师 0人;搅拌站技术负责人拥有高级职称的0个,实验室负责人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40个,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的只有6个,仅占15%;试验员(持证上岗)不少于4人的企业40个,混凝土运输车(自有)10辆以上的搅拌站40 ,混凝土输送泵(自有)2台以上的搅拌站 16个。

云浮市现有混凝土搅拌站17个,生产线34条,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的搅拌站1个,产能 1036万立方米/年,2014年实际产量155.78万立方米;行业共有员工约765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工程技术人员189人;具有职称人员137人,其中初级23人,中级62人,高级2人;一级注册建造师0人,二级注册建造师 1人;搅拌站技术负责人拥有高级职称的3个,实验室负责人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16个,试验员(持证上岗)不少于4人的企业14个,混凝土运输车(自有)10辆以上的搅拌站14 ,混凝土输送泵(自有)2台以上的搅拌站10个。

    (三)调研问卷统计情况

    本次调研共收回15个市的问卷400份,问卷统计详情见表2::

2:调研问卷统计表(问卷统计)

序号

地市

搅拌站数(个)

问卷统计情况

问卷收回数(份)

生产线(条)

产能(万方/年)

2014年度实际产量(万方)

1

广州

121

34

82

3435.8

747.83

2

深圳

102

102

239

8000

2780

3

珠海

30

30

67

2500

540

4

佛山

39

39

143

4642

1583

5

江门

36

36

71

2355

641.48

6

中山

25

25

74

2855

1150

7

东莞

40

40

96

2300

1280

8

惠州

44

11

25

1400

220

9

梅州

45

18

31

1200

200

10

汕头

11

2

7

250

106

11

潮州

10

3

7

420

60

12

清远

32

19

45

1200

248.2

13

韶关

22

1

5

56

56

14

云浮

17

17

34

1036

155.78

15

湛江

25

23

61

2796.72

427.418

 

合计

598

400

987

34446.52

10195.71

 

    (三)企业净资产、混凝土运输车和混凝土输送泵:

    根据对收回的400份调研问卷统计,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的搅拌站有126个,占31.5%,自有混凝土运输车10量以上搅拌站332个,占83%;自有混凝土输送泵2台以上的搅拌站135个,占33.75%。企业净资产、混凝土运输车和混凝土输送泵统计情况见表3


 3调研问卷统计表(净资产、混凝土运输车和混凝土输送泵)

序号

地市

问卷收回数(份)

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自有混凝土运输车

10量以上

自有混凝土输送泵

2台以上

搅拌站数

比例%

搅拌站数

比例%

搅拌站数

比例%

1

广州

34

8

23.53

28

82.35

5

14.71

2

深圳

102

12

11.76

80

78.43

8

7.84

3

珠海

30

15

50

25

83.33

18

60

4

佛山

39

18

46.15

39

100

14

35.9

5

江门

36

10

27.78

33

91.97

18

50

6

中山

25

11

44

21

84

9

36

7

东莞

40

16

40

40

100

16

40

8

惠州

11

11

100

11

100

11

100

9

梅州

18

0

0

3

16.67

4

22.22

10

汕头

2

2

100

2

100

2

100

11

潮州

3

2

66.67

3

100

3

100

12

清远

19

7

36.84

11

57.89

6

31.58

13

韶关

1

1

100

1

100

0

0

14

云浮

17

1

5.88

14

82.35

10

58.82

15

湛江

23

12

52.17

23

100

11

47.83

 

合计

400

126

31.5

332

83

135

33.75

 

    (四)企业主要人员

    调研统计的400个搅拌站合计员工人数:35360人,平均每站有员工88人。其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9918人,占28.05%;具有职称人员3373人,占9.54%;初级职称1875人,占5.3%,中级职称1335人,占3.78%,平均每站拥有中级职称数3人;高级职称127人,占0.36%;一级注册建造师5人,二级注册建造师19人。企业主要人员情况见表4

4:调研问卷统计表(企业主要人员)

序号

地市

员工(人)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人)

具有职称人员(人)

初级(人)

中级(人)

高级(人)

一级注册建造师(人)

二级注册建造师(人)

1

广州

2223

994

467

244

210

13

0

0

2

深圳

15000

1126

826

455

341

30

0

0

3

珠海

2050

245

298

156

130

12

0

0

4

佛山

2684

1449

406

193

178

35

2

3

5

江门

2115

434

293

186

101

6

0

5

6

中山

2244

782

243

131

92

7

0

7

7

东莞

2000

1337

160

120

40

0

0

0

8

惠州

1200

1145

88

67

15

6

0

0

9

梅州

500

231

20

10

10

0

1

1

10

汕头

418

38

34

24

9

1

0

0

11

潮州

237

26

23

12

10

1

0

0

12

清远

1366

755

187

113

68

6

1

1

13

韶关

140

30

11

6

0

0

0

0

14

云浮

765

189

137

23

62

2

0

1

15

湛江

2418

1137

212

135

69

8

1

1

 

合计

35360

9918

3373

1875

1335

127

5

19

 

    (五)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和混凝土试验员

    在400个搅拌站中,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的有70个,占17.5%;试验室负责人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有294个,占73.5%;试验室持证上岗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4人的有334家,占83.5%。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和混凝土试验员情况见表5

5:调研问卷统计表(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和混凝土试验员)

序号

地市

问卷收回数(份)

技术负责人

拥有高级职称

试验室负责人

拥有中级以上职称

试验室持证上岗

不少于4人的

企业数(家)

比例%

企业数(家)

比例%

企业数(家)

比例%

1

广州

34

8

23.53

20

58.82

34

100

2

深圳

102

15

14.71

60

58.82

90

88.24

3

珠海

30

8

26.67

30

100

20

66.67

4

佛山

39

14

35.9

39

100

39

100

5

江门

36

2

5.56

26

72.22

26

72.22

6

中山

25

4

16

14

56

25

100

7

东莞

40

0

0

40

100

40

100

8

惠州

11

6

54.55

11

100

11

100

9

梅州

18

0

0

1

5.56

1

5.56

10

汕头

2

1

50

1

50

1

50

11

潮州

3

1

33.33

2

66.67

1

33.33

12

清远

19

2

10.52

14

73.68

16

84.21

13

韶关

1

0

0

1

100

0

0

14

云浮

17

3

17.65

16

94.12

14

82.35

15

湛江

23

6

26.09

15

65.22

16

69.57

 

合计

400

70

17.5

294

73.5

334

83.5

 

三、对应新《标准》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企业资产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第“15.1.1企业资产”要求混凝土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行业现状:调研统计结果400个搅拌站中有126个搅拌站达到这一标准,占比为31.5%

    原因分析:

    ⑴原《标准》要求二级资质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对于较老的企业,由于在多年的经营中,很多企业已经把一些固定资产(最多的是搅拌车)处理了,逐步转变为租赁形式进行营运,固定资产其实很少。

    ⑵注册资金在经营过程中,企业通常会在最短时间内抽走,并不真实的为企业所用。因此,企业的真正流动资产实际减少,净资产要经常保持在2500万元以上比较困难。而对于原来的三级企业,只要求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所以企业也没必要将净资产保持在2500万元以上。

    ⑶在实际经营中,要求出示审计报告的情形并不多,工商局规定:内资企业不需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只有在怀疑企业报表有问题时才要求出示审计报告。因此,出具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的审计报告无疑会增加企业负担,因为通过花钱就可以拿到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的审计报告,并不真正代表企业的资产雄厚。

    (二)企业主要人员

    1、新《标准》第“15.1.2企业主要人员”规定第(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实验室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实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行业现状: 400个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中,“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只有70个,只占17.5%,且都是多年“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工作经历”的,而不是新《标准》要求的“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试验室负责人符合要求的企业有294个,占73.5%。绝大多数的问卷回答对“技术负责人”这一项显示为“难达到”或“无法达到”。

    原因分析:

    ⑴原《标准》对二级、三级资质混凝土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分别是具有3(二级)2年(三级)以上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没有强制要求需具有高级职称,对“试验室负责人”没有职称要求。

    ⑵高级职称的人才非常紧缺。预拌混凝土行业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的人才储备本来就很少,而“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在搅拌站从事技术工作的少之又少,全国行业现状大致类同,广东为经济发达省份尤为突出。

    ⑶职称评定的渠道不够通畅。一个学工程系列专业毕业后又从事本专业的本科生,如果按照“计划”顺利地逐级完成职称评定,要取得“高级职称”资格至少也需要十年的时间。目前符合这一条件的人员现在最少都已34岁以上,而这群年龄段的人员绝大部分经历了国企改制,其档案资料或留在原国企或被迫推向人力资源保障局存放。2000-2008年这段时间,档案存档、职称评定的途径混乱,导致很多人员评定职称“求之无门”,职称评定的“道路”曲折而复杂;私企人员只有在最近今年才得以通过“自评”的方式或通过把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局才能获得评定职称的途径,部分非工程系列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混凝土生产、技术和试验室工作的人员由于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不同,更无法取得相应的职称,所以,到目前为止符合本行业所用的高级职称人员极少。对于引进外地的具有相应职称的人员,有些市的管理部门又要求对其进行极为严格的审核、复查后才予认可,对人才的进入设立了很高的门槛,这道人为屏障影响人才的合理流动,难以缓解原本就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求的局面。

    ⑷对于技术负责人:要求“或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项不符合本行业的用人的实际需求。本行业试验室所需人才最理想的专业是无机非金属材料、硅酸盐、水泥工艺、建筑材料、工民建、工业分析与质量检验等,相关人员通过工作实践逐渐成为混凝土行业的专业人士。而像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没有混凝土生产的技术、质量控制和搅拌站管理方面的经验,大多为建筑、房地产公司所用,对于搅拌站来讲聘用这样的人贵而不管用,因此目前还没有搅拌站会聘用这类专业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

    2、新《标准》第“15.1.2企业主要人员”规定第(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4人。”

    行业现状: 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的企业只有30.56%。试验室持证上岗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4人的占83.21%

    原因分析:

    ⑴目前我省从事混凝土搅拌站工作的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本来就相当紧缺,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站点人员配备的需求;

    ⑵每个搅拌站都要求配备4人以上的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太符合搅拌站的实际情况,且实际运营中也不一定需要这么多的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而其他如机械、电气、财经、营销和管理等类别的中级职称人员又不在标准的要求范围内,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用人成本,在当前竞争激烈、经济效益不好的情况下,混凝土企业普遍反映难达到。

    ⑶试验室持证上岗混凝土试验员:虽然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每年都举行培训班和发上岗证,但因培训和通过的人数有限,远远不能满足搅拌站实验室的人员需求,故受调研的企业中有16.79%未能达到,若是试验室所有的混凝土试验员都必须持证上岗的话,其矛盾更是突出。

    (三)技术装备

    新《标准》第“15.1.3技术装备”规定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1台,并具有混凝土试验室;

    这项规定无论是现在的二级还是三级资质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都能达到标准的要求;

    (2)混凝土运输车10辆;

    行业的现状: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我省混凝土运输车10量以上搅拌站占82.7%

    原因分析:

    ① 这项规定以前是对二级资质的配置要求,三级资质的的要求是5辆以上。

    ② 运输专业化、市场化:对于预拌混凝土产业相对发达的区域来说,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为混凝土搅拌站配套服务的运输车辆租赁行业已相当成熟,很多的搅拌站除部分自有车辆外,还有部分是租赁的,甚至有的搅拌站将全部运输业务外包,由专业的公司市场分工合作来完成混凝土的输送,此种第三方物流运作模式已在我省行业逐步推开。

    (3)混凝土输送泵2台。

    行业的现状:混凝土输送泵2台以上的搅拌站占33.75%

    原因分析:同样的原因泵车的租赁行业目前也已相当的普遍,对于搅拌站来说,花费巨大的投入来购买、保养维护和管理泵车,且收益不大,不如租赁泵车高效、方便、经济和实惠,这也才比较适合市场调节法则。

    、意见和建议

    鉴于我省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现状,在20161231日前所有企业按国家新的资质《标准》条件要求换领新证,差距较大,难以实现。若严格资质管理,按新《标准》就位,势必一大批预拌混凝土企业将是两条路选择:一是违规生产经营,无资质生产;二是退出市场。此两种情况的出现都不利于我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也不利于我省建筑工程对材料的需求和品质保障。为此,提出如下行业述求和建议:

    (一)行业主管部门制订新《标准》实施细则,针对我省行业实际情况,适当延缓资质就位过渡时间,同时在实施行业管理的过程中充分考虑这一特殊因素的存在。

    (二)《标准》实施细则,应充分体现科学性、可操性、前瞻性和切合我省实际情况。如净资产项,从整合提升行业企业的实力,要求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必须达到《标准》要求。企业主要人员配备项,“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系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条件,建议将此项放宽到“具有5年以上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人员除工程系列外,机械、电气、化工、经济、管理类也应纳入其中。技术装备项,运输车辆和泵车配置,允许允许搅拌站自备和租赁(必须有合约)为符合标准条件。

    (三)疏通人才引进渠道,拆除人才流动屏障。积极引进外省市、外行业的专业人才服务本行业,缓解我省预拌混凝土行业人才缺乏状况。

    (四)广辟才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疏通行业职称评定和试验室持证上岗人员的领证渠道,鼓励搅拌站不断通过自身的人才培养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加强行业宣传和导向,开辟途径,利用社会力量为行业培养和输送人才,优化行业人才队伍。

    (五)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承接政府对行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从业资格认定、上岗培训等事务,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多渠道的人才培养模式,满足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五、结束语

    通过本次调研发现,我省预拌混凝土行业的企业资质现状与国家新的《标准》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企业主要人员方面,在短时间内难以达到要求,因此迫切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引为重视,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以保障新《标准》顺利实施。

 

O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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