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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监管措施 严抓工程质量 不断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发布时间:2019-07-12 10:45:41 发布人:admin 浏览次数:1054

化监管措施 严抓工程质量

不断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薛兴冰

2019711日)

同志们:

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410日,我们在这里召开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时隔三个月,我们又在这里召开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会议,这充分说明了当前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当前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步重点工作要求。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抓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在全市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来,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较之先进地区,尤其与一、二线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基础性工作依然比较薄弱,相关企业的质量意识还不强。近期,梅县富力城“螺丝刀凿穿楼板”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此外,今年以来,恒大、碧桂园、万达、奥园等大型房地产公司的项目也出现渗水、开裂等质量问题,群众质量投诉、信访量居高不下。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我们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市政府领导今年来也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住建部门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如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把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解决好、落实好是我们抓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根本目的。全市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分析本地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努力破解工程质量管理领域的难题和顽疾

上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和提升行动,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影响工程质量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主管部门“重安全、轻质量”思想较为普遍,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责任的力度仍须加强。根据各县(市、区)报送的上半年数据累计,全市在监项目718项,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156万平方米,开展日常及专项检查工程项目1176项(次),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167处,质量隐患仅有145处,部分地区质量隐患报送为0

二是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等环节质量管理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比如:一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代做代养混凝土试块,甚至代送检,试块不能真实反映现场混凝土质量;因河砂资源短缺,混凝土搅拌站已大量采用机制砂,存在机制砂未按要求进行进场验收现象;未按照要求实时上传混凝土配合比数据;未严格控制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用量,给结构实体裂缝、渗漏等问题留下较大隐患。一些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设置混凝土试块养护室、制作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块,由生产企业代替制作,弄虚作假;为抢工期过早拆模、在楼板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前就上材料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以及未按要求对已浇筑混凝土进行养护等现象较为普遍,引起混凝土结构实体裂缝,严重影响工程质量。一些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未严格落实混凝土坍落度检测、唯一性见证取样送检、混凝土浇筑旁站等规定。部分地区主管部门对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督检查力度不足,监管措施未有效落实。

三是房屋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仍普遍存在。厨房、卫生间、阳台漏水,外墙渗水,楼板、墙体裂缝,外观粗糙等工程质量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样板房施工工序、材料、构配件及质量标准与实际装修不一致造成的“货不对板”问题引发的质量投诉时有发生。

四是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不高。部分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质量管理办法,质量管理投入不足,建筑材料质量参差不齐,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到岗履职,施工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质量知识、凭经验施工,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赶工期,技术措施不当等,没有形成质量行为管理和实体质量控制的标准化管理。

五是监理企业质量管控形同虚设。部分监理单位监而不理、站而不查,管控措施不落实,监理作用未有效发挥。由于门槛低,人员技术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不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且对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审批不能有效把关。

以上这些问题一些地区和一些工程中依然存在,全市住建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时刻保持警醒,通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手段、加大监管力度,持之以恒地抓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努力将这些问题一个一个破解掉,切实提高本地区的工程质量水平。

三、着力抓好工程质量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

下来,各部门、各单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的落实:

(一)切实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着力抓好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监管,督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工程建设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

一要督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及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约定,严格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出厂质量符合相关要求。一是加强应原材料采购管理,禁止采购不合格原材料。如:不得采购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水泥、外加剂;不得采购国家禁止使用的劣质粉煤灰等建筑材料;严禁使用海砂及麻钢沙等不合格建筑用砂拌制混凝土,严防氯离子含量超标等质量不合格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机制砂,对进场的每一批砂均应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不得使用。原材料进厂时要做好入厂检验,并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二是按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预拌混凝土生产配合比设计。严格控制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用量,不得以增加水泥用量来提高混凝土强度、以增加粉煤灰等矿物掺合料来节约成本、以增加外加剂用量来减工增时。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数据要实时上传我市“预拌混凝土与工程质量检测动态监管平台”,并确保上传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得随意调整配合比各种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严格控制各种原材料计量误差,严禁原材料混存混用。四是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做好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检验工作,达不到相关标准的不得出厂。五是做好预拌混凝土运送过程管理,严禁向运输车罐内混凝土加水。六是做好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和使用台账,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每月月底前将台账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每季度末月月底前汇总报送市住建局掌握。

二要督促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严格按照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加强预拌混凝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确保用于建筑工程的预拌混凝土和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一是严格执行交货检验、同条件、标准养护等试件取样检验制度,认真做好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工作。混凝土试件未按要求进行唯一性标识、见证人员与见证记录不符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得接受试样。二是施工现场设置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室,并加强养护过程管理,使养护环境条件符合规定。三是严禁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代做代养混凝土试件。监理单位对预拌混凝土试块现场取样、留置、养护和送检全过程进行见证并签认留存、现场制作影像资料备查。四是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坍落度,严禁在泵送和浇筑过程中加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实体浇筑施工。五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混凝土养护工作。六是不得压缩合理工期,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按规定达到拆模强度时方可拆模。

三要加大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环节监督执法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监督机构、散装水泥办要采取差异化监管方式,加大对低信用等级企业和管理不规范施工现场的监督频次和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将原材料的进场验收、质量检验、生产配合比及混凝土进场验收、唯一性标识试块制作、浇筑质量和养护情况、监理履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对混凝土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偷工减料、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不合格混凝土、未按规定留置混凝土试件、代替制作混凝土试件以及向混凝土拌合物中加水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顶格处罚。

(二)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水平。要建立健全市场和现场联动机制,通过加强建筑市场、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工作:一是开展建筑市场整治。全面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严厉查处违法转包、挂靠、分包等不法市场行为。二是加强精装修、室外工程质量监管。要加强精装修、室外工程的施工图文件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管理,从源头把关。将精装修、室外工程一并纳入质量安全监督,强化过程监管。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督查。进一步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度,以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为重点,定期开展工程质量抽查、巡查和督查。四是督促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认真推行分户验收、质量终身承诺、设置永久标牌、质量档案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各方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认真履行责任,确保质量终身责任制度的有效落实。五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将工程质量监管责任进行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到岗。每个项目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切实承担起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六是要严厉查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及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三)大力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要动员辖区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全面提高精细化施工管理水平。一是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将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作为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促进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将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贯穿到日常质量监督管理中,创新监管方式,促进企业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二是加强精装修工程质量管理。以现场实物展示、样板间的形式直观展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做法及装修主要材料,通过样板引路,将精装房质量管理从事后验收提前到施工前的预控和施工过程的控制。三是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按照省住建厅和市局相关工作要求,督促相应检测机构将辖区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数据、起重机械检测行为上传平台并纳入平台监管。四是抓好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治理住宅工程屋面、外墙面、卫生间渗漏等质量突出问题。五是积极推广先进施工技术和工艺。弘扬工匠精神,积极推广先进施工工法,强化绿色施工管理,推行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结合绿色施工技术,将“绿色建造方式”运用到施工中,大力引进推广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节材的新技术措施。六是加大施工扬尘治理力度。按照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加大检查、巡查、处罚力度,通过严厉监管措施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100%”抑尘措施,减少施工污染环境。

四、严加管控确保今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为上半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但也发生了多起因施工挖断电缆、燃气管道的事件,造成大面积停电、停气,社会影响较大。为认真汲取教训,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我局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监管,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管线保护责任,落实管线保护措施,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确保地下管线设施运行安全。同时,要督促有关各方继续深入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和预防施工坍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和高空坠落等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督促在建工地做好汛期、台风季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保持强有力监管态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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